香港特区政府11月3日宣布扩展仲裁参与人员入境便利计划。原安排允许持指定机构证明的合资格人士以访客身份参与仲裁;扩展后,部分由内地、澳门、台湾或海外机构管理,并由香港指定机构提供场地及辅助服务的在港仲裁也可纳入。具体资格仍按计划规定核定。